2021年8月2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青浦法院通力协作,将被申请人龙某铝材公司价值约2600万元的财产成功查封、扣押,并妥善完成了查封、扣押的相关手续,成为长三角一体化协作执行的一个成功案例。
案 由
申请人淮北龙某铝材公司与被申请人龙某节能铝材公司侵害商标权一案,申请人向淮北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保全被申请人价值2800万元的财产,并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要求保全被申请人位于上海青浦区某处仓库里的铝材。淮北中院执行局接收案件后,立即安排执行干警出发前往上海实施保全。
联 动
因需要保全的财产位于青浦法院辖区内,在完成前期工作后,8月2日上午,淮北中院执行法官向青浦法院出具了联系函,表示将于当日到被保全财产存放点实施扣押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并请青浦法院执行局予以协助。
执 行
8月2日上午9时,安徽淮北中院与青浦法院执行干警共同前往青浦区一仓库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完成了查封、扣押,并办理了相关手续,青浦法院执行干警作为在场人在查封、扣押清单上签字确认,两地法院衔接流畅、手续完备,顺利完成了此次协作执行。
清点保全财产
办理相关手续
自2021年5月20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地区高院签订长三角地区法院执行工作“一体化”备忘录以来,淮北中院加大与长三角地区法院的执行协作力度,高效办理执行事项委托,充分利用财产所在地执行力量,解决异地执行难问题,为长三角更高质量的一体化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